農業部公告玉里、光復、瑞穗、卓溪等4鄉(鎮) 文旦柚辦理113年2-3月乾旱(遲發性)現金救助地區

記者劉怡伶/報導

受今(113)年2-3月乾旱影響,因降雨不足,玉里、光復、瑞穗、卓溪等4鄉(鎮)文旦柚主要產區有果實著果率不良情況,經縣府向農業部爭取,農業部於7月2日公告玉里、光復、瑞穗、卓溪等4鄉(鎮)為文旦柚辦理113年2-3月乾旱(遲發性)現金救助地區。(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2至3月天氣乾旱,造成縣內農作物生長情形受影響,為協助受災農友儘早復耕復建,保障收益,花蓮縣政府積極和農業部爭取啟動天然災害救助,感謝傅崐萁委員協助爭取,於今(2)日農業部公告,玉里、光復、瑞穗、卓溪等4鄉(鎮)為文旦柚辦理113年2-3月乾旱(遲發性)現金救助地區,受災農友可自113年7月3日起至113年7月12日止(例假日照常受理;受理最後一日如逢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到公所申請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所需受災證明。

處長陳淑雯說明,玉里、光復、瑞穗、卓溪等4鄉(鎮)受損「文旦柚」救助額度每公頃為8萬元。農友申請現金救助時,請依據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規定,檢具相關文件至土地所在地公所辦理,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二、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三、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徐榛蔚提醒,本次災害救助受理期限至7月12日止,請符合申請資格的農民儘速前往公所辦理,勿讓自身權益受損。另請基層公所對於天然災害之受災田區,應動員人力進行勘查及拍照取證工作,以協助受災農友儘早復耕、復建,與維護申請天然災害救助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