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秀玲再發出聲明

記者田德財/報導

花蓮縣議員林源富與妻子、新城鄉代主席陳秀玲糾葛案, 餘波蕩漾,陳秀玲二十七日晚間在臉書再發出聲明說,「林源富對我動手時明明酒醉不醒人事, 請慈濟醫院公佈他的酒測值。不要因為他是議員而掩蓋事實真相。」 對本人造成極大的傷害。臉書貼全文如下:

圖:陳秀玲臉書另貼出「明天出門,依舊抬頭挺胸」圖板,有近百位的網友表達支持之意。 (記者田德財/截自臉書)

陳秀玲聲明書全文:一、有關林源富先生於今日(民國113年6月27日)指控本人在113年6月19日晚間砍傷其左手之言論,並非整起事件之原貌,該日林先生所受傷勢乃本人在基於正當防衛下,不得不的防衛行為所致,並非如林先生指控本人之情節般,為維護本人名譽與權益下,在此特本聲明以正視聽。因基於尊重司法機關之調查權限,本人對於當日發生之事實經過,將於檢具相關事證後,交由司法機關調查,在此不適於此公開,尚祈見諒。

二、另關於林先生指稱花蓮縣警察局安分局分局長吳思翰協助本人作筆錄及申請保護令云云,此亦與事實顯有間距。本人於一一三年六月十九日赴吉安分局製作筆錄時,係由該分局之員警同仁依法定程序協助製作筆錄,並由該製作筆錄之員警同仁詢問本人有無聲請保護令之必要,是日吉安分局長吳思翰與本人根本未有任何互動,遑論有林先生所指述之各項情節。蓋本人與吉安分局長吳思翰僅只於一般公務互動,雙方毫無男女私情,林先生主張之情節,業已嚴重影響本人之名譽,亦抹煞吉安分局員警同仁之辛勞努力。

圖:陳秀玲臉書另貼出「明天出門,依舊抬頭挺胸」圖板,有近百位的網友表達支持之意。 (記者田德財/截自臉書)

三、本人與林先生間之案件既已進入司法程序,請林先生尊重司法之調查,建請勿再對外公諸與案件或本人有關之資訊第三人,特此嚴正聲明。